前南投县长涉贪1948万台币 刑期累计400年
南投地方法院一审认定,李朝卿犯罪所得总计新台币1948万元,犯贪污罪共计111罪,依“经办公共工程收取回扣罪”判处有期徒刑30年,褫夺公权10年。, 李朝卿自2005年代表国民党参选南投县长,顺利当选,2009年成功连任。但他任期还未结束,于2012年涉及多起弊案,被检调单位搜索,并由台南地院裁定羁押。检方对他提起公诉,案件缠讼11年后,终于全数定案。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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