检察机关依法对龚建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24年08月04日 - 1029 次浏览 新华社北京8月4日电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、副主任龚建华涉嫌受贿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,由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近日,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, 原文链接:http://www.nsgz.net/a/doc/web/news/guonei4791.html